发表时间:2024-07-03 08:56:08 来源:服务中心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瞿叶娟)12月20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在底层管理样板“广阳经历”所在地,房山区南广阳城村举行“饯别干流价值 共建调和社区—涉侵吞社区公共空间典型事例”新闻通报会,会上,房山法院长阳人民法庭万会兵发布了典型事例。某房子的原房主在征得街坊尹某赞同后,将入户门由内开改为外开,两户门严密相邻,呈90度夹角。2022年,王某购买了房子与尹某成了街坊。王某在原房主装饰基础上,更换了房门,仍为外开式。在装饰期间,王某家的门常常开着,挡住尹某家的门,使尹某无法正常进出,形成极大不方便利。尹某向物业公司反映后,物业公司要求王某期限整改,将入户门调整为内开式。但王某一向没合作整改。无法之下,尹某向法院申述,要求王某将户门由外开改为内开。王某辩称,买房时入户门万古流芳外开的,他从未更改门的朝向。因装饰进料,需要将房子开着,或许会对尹某形成必定影响。但现在现已装饰完了,家里就王某一人,房门不会常常开,对尹某出行基本上没有影响。法院经审理以为,尹某和王某两家相邻,更改入户门朝向会阻碍街坊安全出行,并对消防安全形成危险。尹某对此前街坊更改入户门朝向予以赞同,但并不意味着房门外开合理合法。王某辩称购房时入户门即为外开,并不影响阻碍现实的确定。尹某要求王某更改朝向,契合法律规定。终究,法院支撑了尹某的诉讼请求,要求王某将房子入户门敞开方向由外开改为内开。法官解析,入户门外的通道一般由业主一起一切,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共有部分占为己有。实践中,有的业主为了自我的便利和安全,将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在开门时实践占用了公共通道,“将门开到别人家里”,对街坊的出行和安全形成晦气影响。因而,为保护调和有序的邻里关系,在未经得街坊赞同且未消除安全危险危险的前提下,业主应保持开发商交给房子时入户门的原始状况,不得私行更改房门朝向。即便相邻住户乐意忍耐不方便利,赞同业主更改房门朝向,但这种对日子快捷性、安全性权力的抛弃,不是绝对性。因阻碍现实和安全危险也一向存在,权力人有权提出诉求要求恢复原状。每个人都有寻求舒适日子的权力,但自在权力的行使也有边界。尤其在社区,居民日子在同一空间,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有许多穿插,邻里之间应秉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理念,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尽力营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共建美好调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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