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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弘义昌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年加工102万平方米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拟审批公示


发表时间:2024-07-03 08:57:48 来源:100扣边非标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10.2万平方米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湖南弘义昌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杨嘉桥镇九江村建设“年加工10.2万平方米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建设项目”。项目租赁湘潭华南电机车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做生产,租赁面积共3000m2,总投资1688万元。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烘烤固化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有关标准限值;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有关标准限值;焊接流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胶合流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切割、喷塑流程产生少量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雨污分流,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田灌溉,不外排。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施设备,通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态废料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金属边角料和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水桶和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做处置,喷塑挂具暂存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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